例谈“比较”在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妙用
杨 芳 云南省永胜县三川镇军和小学
“比较”,也称对比,是确定对象之间相异与相同点的一种逻辑方法。它指的是人脑把一些事物和现象放在一起进行对比的思维过程。它可以在相同或相异的对象之间进行,也可以在同类对象的不同方面进行。有比较才有鉴别,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,几乎都是在比较中实现的。
我们知道,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,也就是研究与数学有关的事物之间的不同点、相同点和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的科学。小学数学教材中,一些知识的差异性常常为它们的相似性、相近性和相关性所掩盖,小学生在思想上易把它们泛化为同类事物而发生混淆。
所以,小学生学习数学知识,就需要通过对数学材料的比较,把握住知识的本质意义,辨析清知识间的区别,揭示出知识间的联系,从而全面地掌握数学知识,并进而培养他们的数学素养。
下面笔者就从以下三大方面例谈“比较”在小学数学课堂上的运用。
一、在比较中求同,把握本质
“求同”,即揭示某些数学知识的共性。数学知识繁多,有些知识没有共同之处,有些知识之间存在着某些共同的特点,尤其是具有共性的算式、图形、计算方法等。只有通过对所要研究的知识进行比较,才可以找出它们的共同点,进而把握数学知识的本质。
例如,在教学了长方体、正方体和圆柱体的体积后,教师出示这几种形体的立体图,让学生进行比较,学生通过观察比较,理解了长方体、正方体和圆柱体都是柱体,都有两个底面而且面积相等,截面积处处相等,因此都可以用底面积×高计算,从而推导出长方体、正方体和圆柱体都可以用:v=sh这一公式求出体积。
又如,在教学运算律的时候,我们往往让学生在一系列的不同算式中进行比较、分析,从而找出它们的共性特征,最终形成数学模型。具体来说,在教学加法交换律时,教师可以先让学生比较下面几个算式,3+5=5+3,15+33=33+15,900+100=100+900…… 找出它们的共同特点,尝试归纳出规律。通过比较,学生能发现等号右边的式子,都是左边的式子交换加数的位置后得到的。由此得到“两个数相加,交换加数的位置,和不变”的规律。
二、在比较中求异,辨析区别
“求异”,即揭示某些事物的不同点。世界是一个相对的世界,绝对的事物是不存在的。即便是非常相近的同类事物,也有不同之处,人们需要知道这些事物的不同点。然而,在数学教学中,通过对某些数学内容的比较可以找出它们的不同点,进而固化数学概念的本质和区别。
例如,在教学《倍数和因数》时,当学生会找一个数的因数和倍数后,我就把课上学生找的一个数的因数和倍数的例子全部放在一起,让学生自主比较。通过比较,学生很快发现“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,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”这一本质不同,进而又从最大、最小两个角度找到了两者的区别。这样比较之后,学生对倍数和因数的特征印象深刻,也分辨得很清楚。
又如,在教学了简单的分数应用题后,教师出示了下面两题让学生进行辨析: ①学校有男生80人,是女生人数的3/5 多20人,女生有多少人?
②学校有男生80人,女生人数是男生人数的的 3/5 多20人,女生有多少人?教师先启发学生找出这两题相同的地方,都是告诉男生人数,要求女生人数,且均是××的3/5 多20人,然后重点启发学生找出这两题的不同之处,并让学生进行辨析:①题是以女生人数为单位“1”,男生80人,相当于女生人数的3/5 多20人,因此可得女生人数为:(80-20)÷ 3/5 =100(人);②题是以男生人数为单位“1”,女生人数是男生人数的 3/5 多20人,因此可得,女生人数为:80×3/5 +20=68(人)。在比较后,学生明确了单位“1”的不同是导致这题解法和结果不同的本质和关键,进而深刻理解解决分数应用题,首先要明确谁是单位“1”,进而才能根据数量间的关系正确解题。
三、在比较中沟通,揭示联系
“沟通”,即揭示某些事物之间的联系。事物和事物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有的显而易见,有的深不可测。然而,当我们把这些事物放在一起加以比较之后,就有可能发现他们之间的联系。数学知识之间尤其如此,某些看似不同的概念、知识点,其实相互之间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,揭示了它们间的联系,就能更好地掌握这个知识,并使数学知识形成相应的系统。
例如,在教学了“比的意义”后,将教学“比的基本性质”时,教师先请学生思考“比”同“除法算式”和“分数”有何联系?分数的分母、分子和分数线各相当于比的什么?除法算式中的被除数、除数和商又各相当于比的什么?当学生回答出比的前项相当于分数中的分子、相当于除法算式中的被除数;比号相当于分数中的分数线、相当于除法算式中的除号;比的后项相当于分数中的分母、相当于除法算式中的除数后,教师再请学生回忆“商不变的性质”和“分数的基本性质”各是什么?在此基础上,再请学生归纳“比的基本性质”,学生很快就回答出“比的基本性质”是:“比的前项和后项都乘以或除以相同的数(0除外),比值不变”。把几个不同的概念进行密集的比较,就会发现它们之间的联系,从而梳理了知识的脉络。
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:“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础。”我们教师,在数学课堂上,就应合理地、巧妙地用好“比较”,让学生在比较中固本,在比较中辨别,使学生对于数学知识有更清晰、更全面、更深刻的理解,从而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数学学习能力。